根据201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统考、专业笔试和面试,在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我办拟录用张楷等4名考生(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名单公布之日起7天,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国务院法制办人事司反映。
联系人:陈学超、高玉艳
举报电话:010-83085492
|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 张  楷 | 男 | 151132027330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 王  滢 | 女 | 151170321013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达商标服务中心 | 
| 杨超杰 | 女 | 151171170819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王东升 | 男 | 151171401305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事司    
    2013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