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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省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1-07-15】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民政局等单位工作。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政治觉悟高,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6日— 7月27日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人,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减少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2011年7月28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监察局等单位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颁发《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7月29日上午8:30至11:00时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 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配合,集中组织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分别会同用人主管部门联合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 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公示、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均通过今日竹山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到职手续。

    五、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监察局等单位共同负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9-4224621

    举报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9-4225235

    县编办 0719-4225343

    县监察局  0719-4225331

    附件:竹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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