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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留坝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1-08-08】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了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为事业单位空缺岗位及时补充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经市人社局批准和授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13名,见《2011年汉中市留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国民教育大中专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基层工作人员,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可报考留坝县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人事招聘。招聘岗位职数、专业和岗位条件等方面详情,见《2011年汉中市留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岁以下。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2011年8月14日--8月16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非普通高校毕业生不提供报到证)。村官和旅游工作人员报考,需同时分别出具县委组织部、县旅游局相关证明。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报名费100.00元。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考试的翌日公布。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旅游岗位面试比例可适当放宽。特殊情况下,招聘岗位职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竞争比例的,经请示上级部门,笔试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3.评分办法: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拟聘总成绩的50%。两项考试成绩按计分比例换算相加得分,即为考生应试最后得分。成绩出现并列名次,优先选拔本县生源毕业生,同一生源地的优先选拔高学历的毕业生。

    4.考察和体检: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者进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再按分数下延补充。

    5.公示: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办理报批手续。
以上资格审查、考试等各个环节所涉及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聘用

    聘用人员凭县人社局签发的招聘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应尽快为其办理人事、工资、户籍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常务副县长曹俊强同志为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监察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六、纪律要求

    整个招聘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规操作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政策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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