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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山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1-08-08】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39名,详见《山城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报考条件及专业说明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医学卫生专业为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的中师或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城区辖区户口和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此限。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山城区辖区户口中师和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类别的专业资格;

    5.具有山城区户籍的报考人员,入户日期必须在2011年7月30日以前;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011年8月12日—8月14日,报名人员可在每天上午8:00—11:30和下午15:00—18:30到山城区第八小学(山城路中段,枫岭公园北100米路东)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岗位,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将取消该专业的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报名时需持证件:

    (1)2011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相关专业要求的资格证等,报考小学教师的中师或大专毕业生须持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限制辖区户口的须提供所在辖区户口本等,到报名点报名(上述所有证件须交复印件2份,统一A4纸复印)。报名时须由报考者本人携带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报名,不得代报,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写《山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资格审查表》进行信息采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对拟聘用人员,所有证件要到有关部门进行认定。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包含综合知识、行政能力等,报考教师人员笔试内容还包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等。
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发布后,报考人员在限期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发布后,报考人员在限期内到报名地点进行面试确认、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场。

    参加面试确认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的,不得参加面试。上述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政审时还要对政审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政审结束后,考核小组对政审对象的整体情况出具书面政审材料。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城区教育局、山城区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山城区政府网(http://www.hbscq.gov.cn/)是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公开招聘人员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址进行发布;同时在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城区教育局公布信息,请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92-26670282667855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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