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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1-09-21】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旌德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2011年旌德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编制和招考计划,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2011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0名(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见《2011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和其他条件等详见附表(年龄18周岁以上[1993年9月30日前出生]);2年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县级以上人社(事)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步骤:1、发布招聘公告;2、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3、笔试、面试;4、体检、考核;5、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6、办理审批手续;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旌德县人民政府网(www.ahjd.gov.cn)、宣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crs.gov.cn)、旌德先锋网(www.jdxf.gov.cn)、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drsj.gov.cn)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股(县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县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或教师资格证。报名费90元/人。

    4、资格初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发给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招聘岗位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同意可放宽至1︰1。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10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统一为两科。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考《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主要内容为:

    ①《综合知识》:计算机20分(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到的word、excel、网络常识)、综合常识50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县情等)、材料作文30分(主要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②《职业能力测试》为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总分100分。

    ③《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总分100分。各岗位《专业知识》的考试范围,由其主管部门在报名时提供。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10月13-14日领准考证)

    上午8:00—10:00《综合知识》

    上午10:30—12:00《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凭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在报考时申报加分(有关证明、加分申请材料等请于报名时一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含加分)5︰5比例合成。

    (5)对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设定50分为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数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数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计分。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65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笔试合成成绩仍相同,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中《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再相同,则以《综合知识》中的客观题部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内容为应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县人社局网(http://www.jdrs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人报告,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

    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为:0563-8601110。

    七、其他

    1、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2、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63-8603971、8603969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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