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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冷水江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1-10-1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1年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sj.gov.cn、冷水江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lsjrs.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各招聘单位、职位、招聘计划、相关学历、资格条件详见附表一《2011年度冷水江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安排表》。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机械制造、电气技术实习教师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与工作能力(详见附表一)。

    6、报考机械制造、电气技术实习教师岗位的考生如取得原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的可不受学历限制。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一)。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5日至1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布溪原劳动局)。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数码照相。

    5、开考人数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得小于3:1。如达不到3:1,不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6、报名费:以市物价局核准为准。

    7、咨询电话:0738-53173110738-5317315。

    (三)考试内容、时间与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所有单科和合成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1、笔试

    (1)笔试科目

    机械制造、电气技术实习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申论两科,各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专业知识、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笔试内容

    专业知识笔试内容:机械制造为机械基础50%、数学50%,同一份试卷;电气技术为电工基础50%、数学50%,同一份试卷。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内容以《湖南省201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3)笔试时间

    2011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知识,下午14:00—16:30申论。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参加面试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

    (3)面试内容:高级技工学校体育教师岗位进行基本素质测试和特长测试,其他教师岗位进行说课;工业学校教师岗位实行说课;其他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个别特殊岗位参加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核程序。

    2、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参加考试(笔试、面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如政审不合格所出现的空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后作为考核对象。

    (六)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审批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纪律

    招聘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738-5317311   0738-53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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