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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规划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发布日期:2011-10-15】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舟山市规划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规划、测绘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户籍不限。

    2.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3.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4.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5.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 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1年10月1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 现场报名方式: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张及《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 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392502726@qq.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必须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至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4. 报名地点为: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7号楼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708室),咨询电话:0580—2283128、2283113。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数,并告知报考人员。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经过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下午14:00--16:30,地点为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7号楼: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708室)。

    四、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0月29日上午,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信息发布平台

    1.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2.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舟山建设信息港(http://www.zscj.gov.cn)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七、公示及聘用

    1.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2.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81566、2281565、2281571

    附件1:舟山市规划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http://61.153.211.18/uploadfile/201110/2011101317950.doc

    附件2: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http://61.153.211.18/uploadfile/201110/2011101317108.doc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规划局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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