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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中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县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1-12-08】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县直事业单位18名管理人员(具体附后)。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海南户籍(含海南生源)。

    (六)1981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对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用人手续聘用在以上相关招聘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报考条件放宽至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的确认以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报到证书为依据。

    (七)身体健康。

    (八)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具有依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我县其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专业:按各单位招聘岗位要求。

    三、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调配岗。

    (二)报名时间:10天,2011年12月19日至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胡东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岗负责人);联系电话:86236003。

    (四)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毕业报到证或毕业介绍信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相关材料。

    (五)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等部门对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实行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审查。

    (六)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四、招聘形式及考试内容

    招聘形式:通过闭卷笔试和面试方式及考核、体检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笔试

    1、笔试方法:报名结束,按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试题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为内容、范围组织出题。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来计算;出题和改卷工作委托省权威部门,按国家有关考试政策组织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4、笔试成绩在《今日琼中》、县党政网和县有线电视台公示7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和招考职数,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请省权威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面试小组按政策规定组织进行,县人社部门配合。

    3、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并通过《今日琼中》、县党政网和县有线电视台向社会公示7日。

    (四)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加分计入本人笔试成绩

    1、具有琼中户籍(含琼中生源)考生加3分计入其本人笔试成绩。

    2、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计入其本人笔试成绩。

    3、属县各有关单位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的在岗不在编人员,工作年限满3年及以上的考生可加2分计入其本人笔试成绩。

    4、取得相关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中级的加2分,初级的加1分计入其本人笔试成绩。

    5、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加3分计入其本人笔试成绩。

    6、属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的考生,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加3分计入其本人笔试成绩。

    如考生同时具备2个以上加分条件的只能取1个最高分计入其本人笔试成绩。

    (五)确定考核对象: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组织考核。

    (六)组织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待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名单通过《今日琼中》、县党政网和县有线电视台向社会公示7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批复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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