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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下半年黑龙江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发布日期:2011-12-2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依据和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

    二、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艺术职业学院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主要职责: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艺术职业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文艺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黑龙江省歌舞剧院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9号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单位主要职责:歌剧、舞剧、音乐剧、交响乐、大型歌舞等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演出与艺术人才管理与培训。

    (三)黑龙江省龙江剧院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18号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单位主要职责:继承和发扬龙江剧艺术的优秀传统文化,创作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培养龙江剧艺术人才,打造我省特色戏曲艺术品牌,完成对外演出及文化交流任务。

    (四)黑龙江省评剧院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芦家街11号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单位主要职责:继承弘扬优秀评剧艺术传统,创新发展评剧地方戏艺术,创作评剧优秀剧节目,培养评剧艺术人才,完成对外演出及文化交流任务。

    (五)黑龙江省博物馆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64号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主要职责:收藏文物、标本,文物复制、修复、研究,举办陈列展览,弘扬民族文化,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考古发掘,文物司法鉴定。

    (六)黑龙江省图书馆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218号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主要职责:承担保存与传承人类文化遗产、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信息、开展社会教育、开发智力资源及担负全省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规划发展、资源建设、技术保障等任务。

    (七)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25号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主要职责:收集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少数民族文物征集、展览,民族文化研究。

    (八)黑龙江省京剧院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木介街2-6号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单位主要职责:继承弘扬京剧优秀艺术传统,创新发展京剧国粹艺术,创作优秀剧节目,培养艺术人才,完成对外演出及文化交流任务。

    (九)北方文物杂志社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德街44号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单位主要职责:出版文物期刊,弘扬民族文化。编辑、出版、发行《北方文物》期刊及相关社会服务。

    三、招聘职位:

    本次考试共有9家单位39个岗位,招聘49人。详见《2011年下半年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四、条件及待遇

    (一)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等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待遇

    1、经考试、考核合格聘用的人员,按国家及省统一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报名办法

    报名程序:(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1日9:00~2012年1月6日16:00考生进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等待审查结果。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查询审查结果时间:2012年1月4日9:00~2012年1月6日16: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职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也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

    (二)现场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1月7日9:00带2张1寸照片(与上传电子照片同底)、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到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报名者参加考试的资格。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一楼;联系人:卢鸣宇;联系电话:86311957,86336958。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或考核程序。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考生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4)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附后;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82672269。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A类职位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B类职位考生只参加专业面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总成绩为100分。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均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

    (二)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省文化厅派监督指导人员。根据职位类别采取不同的方法,A类职位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B类职位考生采用专业面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考生。

    (三)筛选原则

    笔试结束后,A类职位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B类职位考生根据专业面试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落编等相关手续。对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退出编制。

    九、纪律要求:

    (一)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禁止工作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

    2、故意泄露考试题目;

    3、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

    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禁止应聘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节的。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文化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451-82640435。

    十、联系电话

    (一)黑龙江省歌舞剧院

    联系人:李百强;联系电话:(0451)87051039;

    (二)黑龙江省龙江剧院

    联系人:王晨晶;联系电话:(0451)53625143;

    (三)黑龙江省评剧院

    联系人:张秋慧;联系电话:(0451)82704294;

    (四)黑龙江省图书馆

    联系人:魏秋萍;联系电话:(0451)85990600;

    (五)黑龙江省博物馆

    联系人:刘佐鸣;联系电话:(0451)53672646;

    (六)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陈宇;联系电话:(0451)86311957,86336958;

    (七)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

    联系人:刘思游;联系电话:(0451)82538438;

    (八)黑龙江省京剧院

    联系人:盛莉;联系电话:(0451)53644101

    (九)北方文物杂志社

    联系人:王班;联系电话:(0451)82764004
 
    附:黑龙江省文化厅2011下半年用人计划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招聘条件

备注

学历

专业

资历

其它

 

黑龙江省歌舞剧院

 

扬琴演奏员

1

中专及以上

 

扬琴

 

 

 

30周岁以下

 

 

B

 

二胡演奏员

2

二胡

舞蹈演员

7

舞蹈

25周岁以下

中阮演奏员

1

中阮

30周岁以下

音乐创作

2

作曲

中胡

1

中胡

黑龙江省京剧院

演奏员

1

大专以上

京胡

兼中阮,有三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验

 

30周岁以下

 

 

 

2

中专以上

青衣

有三年以上从事本专业 工作经验

 

1

中专以上

舞美灯光

黑龙江省评剧院

评剧演员(青衣)

1

中专及以上

戏曲表演

 

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验

35岁及以下

B

 

评剧演员(老旦)

1

评剧表演(小生)

1

评剧演员(老生)

1

评剧演员(架子花脸)

1

舞台美术—服装

1

舞台美术—服装

黑龙江省博物馆

俄文资料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俄文

 

30周岁以下

A

历史研究

1

硕士及以上

历史

文物保护

1

本科及

以上

化学

古建维修

1

土木建筑

办公室综合

1

本科及以上

中文或公共事业管理

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

办公室文秘

1

本科

以上

 

中文

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面试须提供个人作品)

30周岁以下

 

A

民族民俗学研究

1

民族学

博物馆学研究

1

博物馆学

博物馆陈列设计

1

计算机美术

讲解员

1

播音主持

 

25周岁以下

黑龙江省图书馆

数字资源电视片策划编辑

1

硕士  研究生

广播电视艺术学

 

35周岁以下

A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传媒系教师

1

本科

 

播音主持

 

30周岁以下

 

A

传媒系教师

1

广播电视编导

数学教师

1

数学

长号教学

1

长号

音乐学院毕业

 

B

 

竹笛教学

1

竹笛

笙教学

1

笙演奏

声乐教学

1

声乐(美声)

 

黑龙江省龙江剧院

柳琴演奏员

1

中专

以上

音乐表演

应届毕业生

 

中阮演奏员

1

音乐表演

二胡演奏员

1

音乐学

1

本科

会计学

应届毕业生/有2年从事本专业工作经验

A

北方文物杂志社

编辑

1

本科以上

英语

 

30周岁以下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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