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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招聘法语翻译一名

 
【发布日期:2012-01-31】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农业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是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现设有翻译一处、翻译二处、合作处、交流处、民间处、签证处、信息处、礼宾处、财务处和办公室共十个处(室)。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法语翻译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翻译处法语翻译1名。

    二、招聘范围

    (一)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法语应届高校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属本次招聘范围。

    (二)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2010年7月1日以后回国),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其中,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有志于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

    (二)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俱佳;

    (三)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责任感强,吃苦耐劳,富有开拓精神;

    (五)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所学专业为法语。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日期:2012年1月20日至2月2日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请提交学生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身份证、在校成绩单等复印件和本人简历、《农业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请贴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于2月6日前寄至我中心(以寄出邮戳为准)。通信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邮编:100125;E-mail:cicos@163.com

    五、笔试及面试安排

    按照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首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将用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我中心于2月11日上午8:30举行的笔试。笔试包括:中译法、法译中,时间1.5小时;中文写作,时间1小时,均为闭卷考试,独立答卷,翻译不借助任何工具书及电子词典。

    笔试地点:朝阳区东三环长虹桥东200米路北,农业部院内综合楼四楼430会议室。乘地铁10号线团结湖站出C口,向东走约50米过马路。再向东走约80米,左转沿麦当劳旁小路向北前行,从农业部东门进入院内。请向警卫报出姓名。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电话通知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待定。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录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及相关部门。

    (二)请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地址,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59192672、59192615。
 
    附件:农业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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