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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2012年面向大学毕业生招聘社会工作者公告

 
【发布日期:2012-02-08】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基层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办事效率,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大学毕业生招录社会工作者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热爱基层工作,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身体健康;

    4、本科及以上文化(2012年7月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2月9--10日、13--14日。

    3、报名地点:芙蓉区政府机关0513室,联系电话:0731-84683262、84683237。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含1:3),达不到比例的,则对招考计划按照报名人数进行相应调整。不收报名及考务费。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同时同意《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的凭身份证,于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到芙蓉区政府机关0513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于2月18日上午8:30,考试时量为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只考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组成的综合卷,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和查询:阅卷结束后,将在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芙蓉之窗网上将笔试成绩公示3天,同时将接受考生成绩查询。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暂定于2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芙蓉之窗网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次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入围人选名单在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芙蓉之窗网上公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为社会工作者的人员,主要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工作。

    2、聘用者给予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劳动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署为期1至3年的劳动合同,享受芙蓉区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4、组织、人社、民政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聘用人员聘用期满,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签聘用合同或解聘。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芙蓉区纪委(监察局)0731-84683120

    咨询电话: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683262

    芙蓉区民政局0731-84683237

    信息查询: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68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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