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树州委、州人民政府2012年度工作安排,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玉树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8名中小学教师。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坚持面向本省、州内相结合的原则。小学教师岗位面向全州范围进行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按用人单位需求面向全省进行招聘。
(二)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进行招聘,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招聘岗位数(如:招聘岗位数8个,报名人数5人,按照岗位报考比例该岗位招聘人数只能招聘1个);其中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在2人以下(含2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州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考生选报其他岗位(选报岗位仅限一次)。
(三)面试人员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xxx县招聘小学语文教师20名。报考人数为:小学语文教师90人,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前60名进入面试)。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五)考试采取全州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的形式进行。
(六)按照招聘岗位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用专业成绩高分者。
(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使招聘政策、程序、方法和招聘结果“四公开”。
二、招聘岗位和范围
(一)招聘范围:
全省和玉树州内未就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1、2012年新增岗位317个(高中教师岗位50个,初中教师岗位55个,小学教师岗位212个)。其中:州直高级中学岗位50个(含管理岗位2个);州直初级中学岗位25个(含管理岗位3个);玉树县初级中学岗位20个、小学岗位126个(含定向98、99级中专毕业生、代课教师岗位12个);称多县初级中学岗位10个、小学岗位86个(含定向98、99级中专毕业生、代课教师岗位8个)。
2、2011年招聘专任教师余留岗位81个(其中:囊谦县初中教师岗位20个,小学教师岗位18个;杂多县初中教师岗位9个,小学教师岗位16个;曲麻莱县初中教师岗位6个;治多县初中教师岗位6个,小学教师岗位3个;玉树县初中教师岗位3个)。
3、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12年玉树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
(二)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必须一致。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高海拔农牧区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对玉树州98、99级中专毕业生(入校时间以中专毕业证书原件上的就读时间为准,相关证明不予认可)和代课教师(指:2009年5月30日前连续代课3年的“两基”(临时)代课教师,凭《临时代课教师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青海户籍(包括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或在本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各类服务项目志愿服务者,不含特岗教师)。
(六)报考面向玉树州招聘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玉树州户籍(包括玉树州、相应县生源);从外州县转入玉树州或相应县的需满2年(即2010年5月30日前转入)。
(七)截止2012年5月30日前,已被各级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用和聘用的人员(含特岗教师),不能参加本次的招聘工作。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
1、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各地人社部门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生需认真阅读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资格条件、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限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或青海省教师资格认定“双学”合格证书、毕业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持有所在高校学生处开具的毕业证明,其他证明不予认可)、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和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红底),复印件必须复印在A4纸上。其中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98、99级中专毕业证书或连续代课3年以上的《临时代课教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考生选择好报考岗位并填写《玉树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上交后一律不予更改,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7日— 6月11日
2、报考玉树州或相应县岗位(见附表)的考生按户籍所在地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3、报考面向全省岗位的考生在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或西宁小岛基地宾馆报名。
4、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考试、考核与体检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占2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成科目占30%;专业科目(考生选报的专业学科)占50%。
3、对报考双语教学和藏语文教学岗位的考生,笔试中的《专业科目》必须用藏语文答卷,其它科目按要求进行答卷。
4、报考管理岗位的(会计、出纳)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计算机应用基础占30%;专业科目占50%。
5、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6、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不享受加分考生成绩计算公式:公共基础分数×20%+“双学”分数×30%+专业科目分数×50%=笔试总成绩。
(2)享受加分考生成绩计算公式:公共基础分数×20%+“双学”分数×30%+专业科目分数×50%=笔试总成绩+5。
(二)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内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报考双语教学和藏语文教学岗位的考生需用康巴藏语面试。
3、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生面试分数=面试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不享受加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70%+面试总成绩×30%=考试总成绩。
2、享受加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5)×70%+面试总成绩×30%=考试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按规定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
2、公示期无异议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只能递补一次)。进入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3、经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审查、考核、体检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对举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则从达到符合报考条件该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能递补一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计划聘用人数的考核、体检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审查、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州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费按医院规定收取,自行体检者无效。
七、公 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全州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以书面形式向州纪委、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真实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则从达到符合报考条件该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此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拟聘人员由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和州编办行文,州直各单位由州人才交流中心将介绍信开到州教育局,再由州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各县的由州人才交流中心统一介绍到各县人社局,再由各县人社局及县教育局将人员分配到各用人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对试用期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政策规定
1、对参加在青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经省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以及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并公示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2、本次公开招聘从玉树县、称多县小学教师岗位中单设20个定向岗位,面向玉树州98、99级中专毕业生和连续代课3年以上的“两基”(临时)代课教师进行招聘,详细招聘计划见招聘岗位明细表。符合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也可报考其他岗位。
3、由于边远牧区学校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因此,本次招聘的小学教师要求到各乡镇任教,以解决基层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保障基层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
4、应届高校毕业生拟聘用的,需在2012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持有青海省教师资格认定“双学”合格证书的考生,在本次招聘中若被聘用,需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按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6、本简章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电话:
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0976--8826922
玉树州教育局政工科:0976--8826865
玉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0976--8824053
称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0976--8861756
囊谦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0976--8871060
杂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0976--8882922
治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0976--8891061
曲麻莱人力资源和社保局:0976--8851061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 树 州 教 育 局
2012年6月1日
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ggwy.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