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岳池县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顺利进行,充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该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gaycrsj.gov.cn/)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且符合《岳池县2012年公开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相关职位资格条件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在职(岳池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除外)、非在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岗位适应能力和事业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
3、年龄和学历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应该回避的;
6、有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名额、岗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用人单位依法年检、登记且年初申报进人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的具体职位(具体名额、职位及其他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原则、办法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1、报名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时交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4)考试费用:笔试按50元/人(报名时)收取;面试按80元/人(面试前)收取。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4、《准考证》领取:应聘者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2年7月30日至7月31日在报名处领取。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从报名至签订聘用合同时止。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就读学校或用人单位,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应聘同一岗位的各考试环节须形成竞争,笔试时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岗位调整情况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布)。
(二)考试、考核及体检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应聘护士和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占60%,面试占40%;应聘医生笔试占70%,面试占30%,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医生、护士公共知识内容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规定内容和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内容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规定内容;专业知识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按照川组通〔2010〕4号和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申请加分的,务必于2012年7月20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基层单位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团委、教育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合同(协议)或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社部门表彰为优秀、先进或十佳大学生村干部的须提供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非原件或逾期未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服务期满否以报名终止日为准)。
(4)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应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未形成竞争,则该职位进入考核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其他面试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核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通过现场答问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应聘该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心理适应程度等。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网址:http://www.gaycrsj.gov.cn/)。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且由应聘者现场签字确认,并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3、考核及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进入考核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入考核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1)考核。主要对应聘者的人事档案和政治思想、学科成绩、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面试后15日内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凡是有违纪违规行为和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不予聘用。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对象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应聘者个人负担(本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或医生建议复核的,需本人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可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核,其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结论以复核结果为准)。
(3)因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被取消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4)考核、体检结果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乡镇卫生院、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在选岗时出现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则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经初次聘任培训合格后,按程序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聘用等手续。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一)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制管理,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有关要求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县外在职工作人员考聘到我县,如无对应空缺岗位,则通过竞聘上岗或高职低聘落实岗位)。执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
(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县外在职人员为3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内,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26—5244220(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
5245966(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监督电话:0826—5222604(岳池县监察局)
七、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aycrsj.gov.cn/)上公告。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岳池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职位名称 | 岗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学制要求 |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
专技 | 财务 | 1 | 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9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财会、财务、财会审计、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会计与审计、财会审计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管理 | 文秘 | 1 | 不限 | |||
专技 | 麻醉科 | 1 | 麻醉学、临床医学(麻醉方向) | |||
专技 | 影像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 | |||
专技 | 护理 | 1 | 护理学 | |||
专技 | 临床 | 7 | 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 |||
专技 | 药剂 | 1 | 药学、临床药学、药剂学 | |||
专技 | 计算机网络 | 1 | 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9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与计算机系统、计算机应用与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 | |
专技 | 卫生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 ||
专技 | 临床 | 1 | 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 |||
专技 | 康复 | 1 | 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炙推拿学、骨伤 | |||
专技 | 药学 | 1 | 中药学、药学、临床药学、药剂学 | |||
专技 | 疾病预防控制 | 1 | 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9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 |
专技 | 医学 检验 | 1 | 医学检验 | |||
专技 | 临床 | 1 |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 | |||
专技 | 放射科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 | |||
专技 | 临床 | 16 | 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9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成教大专,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9日后出生) |
专技 | 护理 | 14 | 护理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到成教大专及全日制中专 | ||
专技 | 口腔 | 1 |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
专技 | 放射科 | 3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
专技 | 药剂 | 2 | 药剂、药学 | |||
专技 | 针灸科 | 1 | 针炙推拿学、康复治疗学 | |||
专技 | 检验科 | 2 | 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 | |||
专技 | 食品药品检验 | 1 | 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9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食品营养与检测、中药学、药物分析、微生物学 | |
专技 | 2 | 本科及以上 | 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 | |||
专技 | 2 | 地质学、地质工程 | ||||
专技 | 2 | 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9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汽车检测与维修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汽车检测与维修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 |
专技 | 1 | 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9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作物栽培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
专技 | 1 | 农学 | ||||
专技 | 1 | 农学 | ||||
专技 | 1 | 农学 | ||||
管理 | 1 | 不限 | ||||
专技 | 1 |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 ||||
管理 | 1 | 不限 | ||||
专技 | 1 | 农业工程 | ||||
专技 | 1 | 农业资源环境 | ||||
管理 | 1 | 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9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专技 | 1 | 音乐学、表演 | ||||
专技 | 2 | 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9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规划设计或土木工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施工与监理、市政建筑施工与管理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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