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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3-01-25】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监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良好道德修养;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24日至2月4日。
    
    (二)报名地点: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六楼C座603号)。联系电话:0731—28686245,联系人:陈飞。
    
    (三)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期1寸免冠同底正面彩照3张。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四、考试程序


    
    采取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文化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专业测试:应试人员笔试完毕,随后分别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会计账务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加各岗位专业测试成绩之和前三名的考生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项考试完毕,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统计出各考生的最后成绩。
    
    五、体检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测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按照国家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人选缺额时,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经我局同意并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在株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网、株洲市文化执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相关程序办理录聘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市纪委、市人社局和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2、监督电话: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纠风办:0731—2868017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731-28681083。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0731-28682987。
    
    八、此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网、株洲市文化执法网同步公告,欢迎查询。
  
    附件:
    
    1、株洲市文化市场监控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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