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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26-03-25 11:29:19 字号: | | 【 打印 】
\ 蚌埠市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摘要


  
蚌埠市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9日,逾期不再补报。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蚌埠市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正文

   
蚌埠市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淮河流域局监测与科研中心)因工作需要,委托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专业、学历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等,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5.年龄不超过35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
 
  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淮河流域局监测与科研中心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职工体检、生日慰问等多项福利待遇,职工食堂在工作日保障一日三餐。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9日,逾期不再补报。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淮河流域局监测与科研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报名表),《淮河流域局监测与科研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汇总表),将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版和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等材料扫描件于2026年3月29日17:00前压缩打包发送至3568615397 qq.com电子邮箱,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岗位名称+姓名。
 
  (二)初审
 
  报名截止后,根据资格条件和应聘者提交的材料,按照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六、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专业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由此产生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递补人选,不再另行公告。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提示
 
  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报名表专业名称需与毕业证书相同。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2-2081150、2043088
 
  电子邮箱:3568615397 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解放路590号1号楼二楼业务部
 
  下载附件:https://mp.weixin.qq.com/s/xyEKa8iDqIVGTcrfYqbsJQ
 
  文章来源:http://bbldbz.com/News/article/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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