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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与工作经验
您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还没找到工作,学校规定毕业后档案和户口可以挂在学校两年,请问国家和江苏公务员招考中的两年工作经验的计算是按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还是就业协议签订时间?如果我毕业后找了工作只签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的话,那我报考时还属于应届生身份吗?想保留应届生的身份是不是不能签三方和劳动合同?
2013-06-04 21:06
汉石公考信息网的回复 汉石公考信息网的回复
  你好,大学生已经落实工作,派遣完成的不算应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感谢你对国家公务员网的支持! 
汉石公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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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5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