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学历
专业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考试提醒 官方微博 在线做题 视频讲演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北京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18年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8-04-18 10:44:20 字号: | | 【 打印 】
  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是北京市总工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引导职工提高自我保障意识,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有益补充,组建职工保障体系,开发职工互助保障事业,组织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开展规划、咨询、培训、服务等业务。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保障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工会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保险、金融等专业性知识和逻辑思维,具有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能够独立处理问题,工作有一定的自主性、创新性。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7.财经类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
  2.报名方法:填写《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本人电子版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huzhubaoxian@126.com邮箱(只接受网上报名)。邮件标题统一命名规则为:岗位名称+姓名+最高学历学位。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回复,请考生及时关注查收。
  (二)现场资格审核
  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2.审核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虎坊路13号北京市职工服务中心
  3.所需材料:
  (1)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本人所在页及变更页复印件1份。
  (4)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6)网上报名截止前两年(2016年4月-2018年3月)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等公共能力基本测验(管理岗)。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请登录http://www.bjzghzbx.com网站查询成绩。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笔试及综合成绩。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初步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需说明事项
  1.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67688102、67687655。
  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