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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州保税港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2017-08-23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福州保税港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8:30至9月5日17:3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福州保税港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将于近期进行2017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共有1个事业单位(福州保税港区综合服务中心)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考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福州保税港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报名,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于2017年8月30日8:30至9月5日17:3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2、报名收费标准:不收费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网络初审和现场审查。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8:30至9月5日17:30。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由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负责。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8月30日8:30至9月6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通过网络初审的报考者于2017年9月6日至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至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416室(福州市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最晚可延迟至体检考核时提交。
  3、下载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面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2、考试形式为专业科目面试,主要考察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综合素质能力。
  3、面试时间设在2017年9月下旬,地点设在福州市区,具体考点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设置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和体检。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面试成绩和排名将及时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fzftz.gov.cn)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2、考核和体检由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4、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由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提出递补申请,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从报考该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
  1、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fzft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拟聘人员在未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聘用,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由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提出递补申请,并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另行组织体检和考核。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五)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七、咨询和监督
  福建考试报名网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有关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0591-28057851联系。中共福州市纪委驻福州保税港区纪检组监督电话:0591-2832786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