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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德市统计局招聘普查业务人员公告

发布:2018-11-15 16:18:55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宁德市统计局招聘普查业务人员公告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福建宁德市统计局招聘普查业务人员公告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查业务人员2名,有关招聘专业、计划人数及条件要求等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及学历;
  2.系宁德市户籍;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疾病;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团队合作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服务奉献意识、保密纪律意识较强;
  二、招聘专业、计划人数  
招聘岗位  学历学位 年龄 招聘
人数
 专业  其他要求
经济普查指导员  本科  40周岁以下 2 统计、会计专业
男女不限,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B栋1梯2层,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3-2837881。
  2、报名方式
  于11月20日5点前,提供应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四、工作待遇
  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办理“五险”,月薪约3000元(扣除五险等,约220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关系。
  五、其他事宜
  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用工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确认→简历筛选→面试通知→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用工。
  宁德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