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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明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人公告

发布:2025-08-01 11:55:00 字号: | | 【 打印 】
\ 福建三明明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人公告摘要


  福建三明明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人公告已公布,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8月7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福建三明明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人公告正文

   

福建三明明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明溪县公安局拟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编外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6名,详见下图(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要求:详见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

  (三)学历要求:详见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

  (四)招聘范围:面向明溪籍或在明溪有住房人员招聘。

  (五)其他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较高的保密意识,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六)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8月7日。

  原则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17时。

  联系电话:0598-2819015.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

  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

  考试时间:8月中旬

  考试地点:县公安局综合办公大楼。

  笔试内容为基本知识测试,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公安基础知识等。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将加考写作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四)面试

  面试时间:8月中旬

  面试地点:县公安局综合办公大楼

  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五)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8月中旬

  体能测试地点:县公安局民警训练基地。

  体能测试为加分项目,满分10分。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治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递补

  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进行检录。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服从岗位调剂,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未尽事宜由明溪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明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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