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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系统“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1人公告

发布:2026-09-20 09:42:03 字号: 小 | 中 | 大 【 打印 】
\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系统“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1人公告摘要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系统“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6年9月17日8:00—9月29日17:00,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系统“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1人公告正文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系统“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1人公告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5-2026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5〕30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建阳区卫健系统将面向省内外高校招聘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各中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
 
  (一)招聘岗位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1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6年南平市建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二)资格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3.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各中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和其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
 
  4.年龄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2026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7.近5年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不含脱产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
 
  8.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9.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含在南平市域外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10.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1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均为初级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
 
  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
 
  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由区卫健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7日8:00—9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服务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5)资格初审。报考者可登录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可及时通过服务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申诉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面试
 
  采取谈话面试的方式,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学习能力、业务能力和职业心理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全过程,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六)聘用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文件执行。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平市建阳区卫健局人教股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9-5816012 0599-5822685
 
  三、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四、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阳区政府官网公示7天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程序,由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当违约责任。
 
  五、政策咨询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局:0599-5816012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9-8050383
 
 
  1.2026年南平市建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岗位简章
 
  2.国内50所医科类高等院校名单
 
  文章来源:https://www.fjjy.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430695255152200004&siteId=106373819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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