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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7-08-14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招聘1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至21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方案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隶属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有关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的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5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长期稳定工作者优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至21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应聘报名表》及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明复印件邮寄或发送邮箱至366411777@qq.com,进行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的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2017年应聘-姓名-应聘岗位号”。
  四、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50:5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面试时间待定。
  (三)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具体事项请于报名截止后密切关注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四)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拟录用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
  (五)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应试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fjidc.org.cn)。
  五、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属于编外人员。
  (二)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我院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五险一金。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四)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研究生试用期为三个月,其他学历试用期半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524396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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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