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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宁市兴宁区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公示(一)

发布:2017-09-15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南宁市兴宁区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公示(一)公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南宁市兴宁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一)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和《2017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拟聘用欧华钰等51名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管理站流动人口管理员、兴宁区三塘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业务管理员、兴宁区昆仑镇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文化宣传员、兴宁区三塘镇四塘中学会计等4个岗位拟聘用人选因怀孕尚未完成体检暂缓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9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9月13日-9月2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厢竹大道63号,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213、0771-5505391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