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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普陀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考试及资格复审通知(第三批)

发布:2017-09-19 13:42:25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浙江普陀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考试及资格复审通知(第三批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2017年普陀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 第三批考试及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17年舟山市普陀区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及《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办法》,2017年普陀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三批考试将于9月24日在舟山市普陀区进行。人事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考试对象。本次考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报考如下表所列岗位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已于8月10日在我局网站公示)请于2017年9月23日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765号海景时代广场3号楼613室(联系电话0580-3011615)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并参加次日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考生应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注意安全出行,并及时关注本局网站的最新公告。咨询电话:0580-302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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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