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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天水市中学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2017-09-21 15:00:44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秋季天水市中学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已发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天水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中学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17﹞13号)要求,现将天水市2017年秋季初中、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及对象范围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2017年秋季天水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种类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各县区教体局负责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辖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及范围
  1.天水市内含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水市。工作单位在天水市的,人事档案关系须在本市并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
  2.全日制应往届师范院校毕业生且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一致。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年)。
  4.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8日(周一至周六上午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直接交纳给医院;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上午空腹参加体检。
  2.体检地点: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乘坐1路、2路、4路、22路公交车到市医院站下车)
  三、个人网上申报
  1.网络申报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中国教师资格网站开放时间:每个工作日8:30—21:00,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网站不开放),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2.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3.具体步骤:
  (1)正确选择网报入口。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2)认真填写网报信息。
  进入申报系统后,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所学专业:研究生选类别一;本科生选类别二;专科生选类别三)。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因虚报、错报、漏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网上注册成功后,若需查看、修改或打印注册信息,申请人可以重新登录网报首页。
  (3)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体局”。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天水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选“天水市教育局”。
  注:错误的选择会导致无法认定的后果。
  (4)按要求上传照片。
  照片为近三个月免冠登记照片,格式及尺寸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和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照片同底。
  (5)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在指定处本人签名。
  方法一:申请人网报信息填写完毕后,重新登录网报首页,点击页面右侧“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张大小选定为A4正反两面打印即可。
  方法二:申请人网报信息填写完毕导出PDF格式文件后双面打印。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申报及现场确认等事项,逾期网络平台自动关闭。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参阅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须知和申请流程。
  四、现场确认安排及提交认定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现场确认地点:申请初中教师资格、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在天水市政务大厅三楼教育局窗口(市迎宾馆对面)。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 提供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普通话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以及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一份,复印时统一用A4纸复印。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与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和《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的原件等粘贴在一起,复印件按顺序从左侧粘贴,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之后;另一份与体检表一同上交(不用粘贴)。
  《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社区及居委会填写无效),并由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方才有效。表内各项必须如实填写,不能空白。
  3.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及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必须是在学期间全部成绩单并盖院校的公章;如从个人档案中复印的,要注明是摘自本人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粘贴位置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位置一致,其他要求不变;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粘贴在第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左上角,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其他
  1.一年内不能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2.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水教育信息网公告栏目查询。
  3.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认定机构将在这里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938-8279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