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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咸宁市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发布:2017-09-27 16:26:59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咸宁市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已公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根据《2017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现将2017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17年9月26日—2017年 10月10日。
  如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书面材料在公示期内向区纪委(监察局)、区公务员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 号)的规定,咸安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处工民建管理岗位考生钱文婷、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计岗位考生熊文丽因怀孕延期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区  纪  委:0715-8322038
  区公务员局:0715-8328247
  咸安区公务员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