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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湖南长沙县招聘120人辅警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7-09-29 14:11:1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8月湖南长沙县招聘120人辅警资格复审通知现已公布,资格复审时间:9月27日(下周三)上午9:30-12:00和下午13:30-16:30。资格复审地点:长沙县公安局治安楼三楼大会议室(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796号,望仙东路与黄兴大道交汇处)。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2017年8月湖南长沙县招聘120人辅警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我县2017年8月面向全省选调人民警察及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阶段工作已结束,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在长沙星沙人才网予以公示,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9月27日(下周三)上午9:30-12:00和下午13:30-16:30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长沙县公安局治安楼三楼大会议室(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796号,望仙东路与黄兴大道交汇处)。
  三、资格复审程序:
  测量身高→通过后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人社部门复审→通过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通知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四、所需资料(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及个人情况提供):
  1、本人证件和相关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在长沙星沙人才网上自行打印)。
  2、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和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当地编制部门开具的编制性质证明(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系统中打印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所报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3、报考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或原户籍属湖南省(长沙地区)的证明,或在湖南省(长沙地区)工作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如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特别提醒: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选调招聘过程,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选调聘用资格。
  2、根据长县人社招〔2017〕9号简章要求,所有编内选调人员一经录用,须与用人单位签定最低5年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辞职、不得调离长沙县、不得报考县外国家机关选调考试和县外事业单位。
  3、各环节招考事宜均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1-84011089,0731-84024416(传真)。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