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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乡平原示范区乡(镇)财税所、学校派遣制招聘拟录用公示

发布:2017-10-24 14:23:54 字号: | | 【 打印 】
  2017新乡平原示范区乡(镇)财税所、学校派遣制招聘拟录用公示已公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录用公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乡(镇)财税所、学校 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录用公示
  根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乡(镇)财税所、学校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录用人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0月24日。
  投诉电话:0373—7072381。
  地址:新乡市平原新区中原印刷科技产业园18-1#。
  点击下载>>>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