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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省公安厅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发布:2017-10-26 15:06:12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河南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省公安厅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河南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省公安厅职位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报考省公安厅职位考生面试资格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的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附件1)。对于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定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进行。截至10月27日18时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的地点在省公安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三楼会议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政四街交叉口西北角)。
  三、面试资格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确认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其中“推荐机关(单位)意见”栏由考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居民身份证。
  3、报考相应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由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如认证报告已存入干部人事档案,需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5、准考证。
  6、考生本人《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7、考生本人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8、考生本人《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9、其它须提供的材料:
  (1)2101、2102、2103职位: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该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加盖公章,且需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②所在单位出具近年来参与办理过的案件材料,加盖公章,且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2)2104职位: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该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加盖公章,且需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②所在单位出具本人在本职位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取得的工作成绩材料,加盖公章,且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3)2106职位: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该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加盖公章,且需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②所在单位出具近年来本人所参与过的建设项目材料,加盖公章,且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4)2107职位: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该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加盖公章,且需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②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5)2108职位: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该职位所要求的文字写作工作经历,加盖公章,且需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②近年来本人发表或参与编写的重要文稿,加盖公章,且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6)2109职位: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该职位所要求的文字写作工作经历,加盖公章,且需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②近年来本人发表或起草的重要文稿,加盖公章,且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公务员招录有关要求,凡未达到与单位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所在单位不得推荐。
  2、根据省公务员局要求,凡无故放弃面试的考生,省公务员局将建立诚信档案库,根据情形,省公务员局将在今后视情禁止参加各种考试。
  咨询电话:0371-65881319、18637463859(汪警官)
  附件:
  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