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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遛狗文化背后的“人狗权利”之争

发布:2018-09-14 14:46:23 字号: | | 【 打印 】
  背景事件:
  2018年7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某小区,一女子遛狗时,狗挣脱狗绳吓到孩子,孩子父亲捡起一块板砖砸向狗主人和狗,狗主人时候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宠物狗受伤骨折。此事在人民日报手机APP客户端上被报道后,排名靠前的评论均表示“砸的好”。
  西安一名32岁的妈妈龙某,被一只没人牵着的小型犬咬伤脚踝,虽及时注射了狂犬疫苗,一个月后仍因狂犬病不幸去世。记者搜索广州的案例发现,因犬只牵引不当而引发的狗咬狗、狗咬人等案例也有不少。记者巡街看到,大部分狗主人已做到牵引遛狗,但仍有小部分狗主人未有安全意识。
  综合分析:
  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也成为许多人生活中的乐趣。但凡事总会利弊参半,部分人的快乐,却成为另一部分人的烦恼。小区养狗所产生的问题并不少,而随着养狗产生的矛盾越来越多发,养狗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程度。而对于小区内是否应该养狗,不同人群也有不同的看法。
  不养狗的人群普遍持否定态度,原因在于遛狗给生活带来众多的不便利。一方面是怕因狗主人管理不当、不牵引而导致狗咬人,小区内老人和孩子较多,害怕受到狗的伤害。另一方面是某些养狗者,任由狗在小区绿化带内大小便,事后也不处理,对小区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与此同时,许多城市也都出台了专门的管理规定,许多目前在小区内养的宠物狗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对限养区域养犬明确指出: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1只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北京市相关的管理规定也提出,“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等详细的管理规定,而规定中的问题也都是小区养犬产生矛盾的多发点。但与此同时,在养狗人士眼中,能否在小区养狗这个问题上,“当然能”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回应。为了排遣内心的寂寞而养狗并无错误,在对狗倾注了大量的人性化情感和关怀后,狗已经成了现代人家庭生活中重要的成员,虽然许多城市对养狗都出台了相关法规,但只要养狗住户做到文明养狗,及时清理粪便等,并不完全禁止养犬,而饲养宠物是一个市民不能剥夺的权利。由此可见,养狗问题在不同人群中的看法截然不同,忽视任何一个群体的意见都不是什么明智的举动,也唯有寻求平衡点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一方面,要定好规矩。小区内因养狗而产生纠纷的,绝大部分情况是小区内缺少相应的管理规定,或者已经制定了管理规定但在落实执行的时候出现执行不力的问题。制定养狗的规矩,物业管理者和小区居民都应该主动参与其中,规定小区可以养狗的种类,狗在小区内随地大小便、乘坐电梯等问题该如何解决等。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服务。物业管理者可以采用“疏”的方式,将管理融入服务中,通过宣传让养狗者了解不规范养狗带来的危害,同时也可进行培训,让养狗者知道怎么饲养、管理自家的宠物狗。如果可以做到晚上不随意吠叫,对陌生人不狂吠追咬,小区居民也不会对养狗产生过激的反应。
  人有居住的权利,也有养狗的权利,归根结底是公共空间分配方面出现了问题。小区邻里的和睦,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彼此宽容和约束自我,也唯有人人相善其群,才能真正做到小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