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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2018-11-21 11:09:17 字号: | | 【 打印 】
  2018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招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现就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告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1日)。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共确定37人为资格复审人员。(详情见附件《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一)职位代码01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以下12人为职位代码01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复审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1.李远兵    2.沈超    3.曾宇婷    4.张和智
  5.胡美羚    6.葛丽娟    7.李科褡    8.李超
  9.杨亚平    10.陈晓宁   11.李忠强   12.李军
  (二)职位代码02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以下13人为职位代码02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复审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1.康逊    2.唐天宇    3.杨希    4.杜有径
  5.许晗    6.单春燕    7.杨云胜    8.吴昌云
  9.曾珣    10.杨园园   11.何松   12.韩墨流
  13.刘丹
  (三)职位代码03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以下6人为职位代码03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复审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1.李英杰    2.魏福晓    3.周丽瑶    4.刘秋尧
  5.武兵    6.朱能贵
  (四)职位代码04的财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以下3人为职位代码04的财务人员的资格复审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1.汪楚乔    2.高丰    3.肖玉洁
  (五)职位代码05的人事管理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以下3人为职位代码05的人事管理人员的资格复审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1.宣晔庭    2.但陈玉    3.赵渫煊
  按照《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的规定和要求,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将对照以上被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的人员网上填写的《报名表》以及本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以上被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的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如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贵阳市白云区白金大道3491号 贵州科学城 材料2号楼四楼综合办公室
  如在被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的人员中存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于资格复审结束当日确定依次递补人员,于2018年11月24日—2018年11月25日将依次递补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上公布,并于2018年11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00)对依次递补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在依次递补人员中还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公告1天、资格审查1天的方式顺延。截止2018年11月30日17:00,如依次递补人员中还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将不再顺延办理人员递补及资格复审相关手续。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由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帮助进行资格复审的,要由本人写出《资格复审委托书》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自行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顺序将资格复审材料装订成册,其中,书面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并加盖有相关单位的公章。
  4.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若在资格复审时间内出现招聘单位联系不上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的情况,将依次进行递补,在对递补人员名单进行公告的同时,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可能递补人员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因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未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或因招聘单位联系不上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而导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错过资格复审的,所产生的后果由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本人负责。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联 系 人:张敬
  咨询电话:0851—88573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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