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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张掖市民乐县引导6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公告

发布:2017-08-16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张掖市民乐县引导6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公告已发布,双选时间:2017年8月20日9:00-16:00,双选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参加双选会。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公告
  根据 省人社厅、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2017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2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119号) 和张掖市人社局《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指标的通知》(张人社通〔2017〕201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下达我县2017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内企业服务指标60名。现将 我县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内企业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扶持政策
  (一) 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服务期间,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脱产研究生考试。
  (三) 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要积极吸纳留用。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原服务单位工作,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民乐生源, 离校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生源县区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企业招聘要求。
  3. 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三、申报程序
  采取毕业生自愿报名 、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毕业生 与用人企业双向选择的方式,根据下达各企业指标确定。
  (一)双选时间及地点。
  毕业生于2017年8月20日9:00-16:00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参加双选会。
  (二) 参加双选会时需提供的材料:
  1 、 毕业生持《择业通知 书》或派回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父母低保证原件及发放记录,优抚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优抚证原件,具体由县民政局负责审核并出具证明;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父母残疾证,具体由县残联负责审核并出具证明;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村、乡两级证明。
  3 、《张掖市2017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资格审核表》(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填写;一式四份,粘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017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情况汇总表》(企业统一填报);
  (三) 企业 申报。
  服务企业根据双选会对接毕业生情况于2017年8月21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人社局。
  (四) 资格审核及公示。
  各企业推荐人选由县人社局初审后经县选拔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面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 上报至市人社局审批 。
  四、 双选要求
  (一)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 分配名额 从双选对接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优先推荐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对企业在确定人员过程中不按条件要求审核上报的,取消其分配指标,调剂其他企业使用。
  (二)毕业生 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取消服务资格。
  (三) 服务毕业生确定后, 企业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对服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及时为服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五、考核管理
  (一)毕业生的考核由 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人社局、工信局、住建局和 服务企业 具体负责实施 。服务人员的考核结果和企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手续 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
  (二)考核实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人员因故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被取消服务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四)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服务单位资格:1.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
  2.虚报考勤结果的;
  3.不按时向服务人员足额发放工资报酬的;
  4.不依法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五)服务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人社部门,停止发放生活补助。空出的指标可由人社部门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递补。
  (六) 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实行季度审批、按月发放,县人社部门根据考核情况和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进行审核,上报县财政局审批发放,补贴资金直接划入服务毕业生银联卡。用人企业申请毕业生生活补贴时,须提供毕业生花名册、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企业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