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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录聘任人员公告

发布:2017-10-20 14:46:45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录聘任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9:00-11:30 14:30-17:30。报名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容和商务大厦A座6楼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录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聘任人员公告
  因用工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用工性质
  (一)招聘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招聘文秘3名,网站管理员1名,经济管理2名,科技工作2名,规划建设3名,土地工作1名,安全工作1名,环保工作1名,招商引资3名,财务3名。
  (四)用工性质:用工性质为聘用合同制(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上岗协议。
  二、招录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具有甘肃省户籍(落户时间为招录公告发布之日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及以上.
  2.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10月1日至1987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
  9:00-11:30  14:30-17:30。
  2.报名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容和商务大厦A座6楼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手续:报名时,本人应携带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关系证明),近期白底1寸彩色免冠照4张。填写招聘信息报名表(附件2)注:表格自行下载。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
  4.本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用工单位将根据本公告设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招录面试方式及时间详见公告。
  (二)面试(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进行)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比例:岗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5,先笔试,后期按照招录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果岗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5,全部进入面试。
  4.内容: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三)体检
  1.按拟招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聘任工作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任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工作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四)考察
  用工单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函调、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实际表现。
  四、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招录人数和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最终拟招聘人员按要求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不良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的,招聘单位取消其聘任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受聘期间,受聘人员由用工单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受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白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管理暂行办法(2016版)》。
  1.刚毕业参加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有实际工作经验者(2年以上)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待遇为1800元和知老津贴两项之和。
  2.知老津贴:(1)学历津贴:具备大专及其以下学历的,学历津贴50元/月;具备本科学历的,学历津贴150元/月;具备硕士学历的,学历津贴500元/月;具备博士学历的,学历津贴650元/月。(2)注册师资格津贴:对具有全国各类统一注册师资格的津贴400元/月。
  3.试用期满,经白银高新区管委会考核合格后,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社会保险总和。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实行定额管理,执行标准为1150元/月。
  (2)岗位工资: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岗位工资700元/月;具备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岗位工资820元/月;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岗位工资950元/月;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岗位工资1080元/月;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岗位工资1350元/月。
  (3)津贴:包括知老津贴、工龄津贴。
  工龄津贴: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工龄工资为30元/月。在高新区工作每满1年,经考核合格,工龄津贴增加30元/月,从每年1月份调整执行。
  (4)社会保险:聘用工作人员在高新区管委会工作期间,由管委会委托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按期足额为聘用人员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二)用工单位不提供受聘人员住宿。
  (三)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943-8309569    0943- 8308878
  监督电话:0943-8866061
  七、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