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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发布:2019-03-11 13:23:25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甘肃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批)已公布,招聘8人,报名时间:2019年3月7日至3月20日。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甘肃省地震局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甘肃省地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7日至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由中国地震局统一组织,其他岗位详见中国地震局网站“人事信息”栏目。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甘肃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表并粘贴近期免冠照片,连同个人简历打包发送至5465374@qq.com。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
  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虚假证明、虚假证书等虚假材料情况,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考点
  报考甘肃省地震局的考生,笔试将在兰州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核
  甘肃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对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届时将在甘肃地震信息网上公布,未进入笔试环节者不另行通知。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
  2.领取地点及方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甘肃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领取(兰州市东岗西路450号甘肃省地震局防灾减灾大厦804室),由他人代领的,需同时携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可以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9年3月24日上午09:30-11:30。如有变更,将及时公告。
  2.笔试地点。
  笔试前一周内在甘肃省地震局网站公布。
  3.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理论综合、通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
  (二)面试
  1.面试人员。
  根据3:1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将于3月29日-4月3日进行调剂,请关注各甘肃省地震局网站调剂公告。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于4月5日在甘肃省地震局网站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在兰州市设置考点,具体安排将在甘肃省地震局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岗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2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等额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我局负责带领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如经上述步骤,无合适拟聘用人选,则该岗位空缺。考察、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地震局及甘肃地震信息网同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三方协议及聘用合同。
  七、聘前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甘肃地震信息网及中国地震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931-8271795
  通信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450号甘肃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电子信箱: 5465374@qq.com
  邮政编码: 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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