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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3人公告

发布:2025-09-18 08:52:13 字号: | | 【 打印 】
  • \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3人公告摘要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3人公告已发布,受理时限: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3人公告正文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3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益服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人社部门认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3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设置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1.陇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保洁11人:巩昌环卫站6人;文峰环卫站5人;

      2.首阳镇人民政府保洁2人。

      (二)岗位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分配和管理。

      (三)工作内容及地点

      保洁:陇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保洁负责陇西县巩昌镇、文峰镇城区街道清扫清运;首阳镇人民政府保洁负责中药材交易市场公共区域卫生清洁。

      三、薪酬待遇

      1.岗位补贴: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2.社保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四、招聘对象

      陇西县辖区内已认定且享受了个性化就业援助,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但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须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主动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7.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申请

      1.个人申请:陇西县巩昌镇、文峰镇辖区之外享受了个性化就业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向陇西县再就业服务中心提出个人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陇西县巩昌镇、文峰镇已享受个性化就业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自愿向相关就业服务机构(社区)提出申请,社区根据申请人就业意愿,报所在乡镇汇总后向陇西县人社部门进行推荐。

      (二)综合评定

      根据个人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情况,结合岗位要求,对申请和推荐安置人员进行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人员公示

      对经过综合评定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陇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岗位管理

      1.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陇西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

      2.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聘用期满后自行解除聘用关系。

      七、所需资料

      个人申请需携带个人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结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受理时限

      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九、受理地点

      1.巩昌镇各就业服务机构(社区)

      2.文峰镇各就业服务机构(社区)

      3.陇西县再就业服务中心709室(陇西县人社大楼7楼)

      十、咨询电话

      0932—6620902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eRmM-8IvAF2uvo5CKXl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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