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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委政法委属下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2017-10-13 11:33:05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委政法委属下事业单位招聘1名硕士研究生公告已发布。事业单位报名时间:10月9-25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参加本次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具体事业单位公告详情如下。了解更多广东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
  惠城区委政法委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属下政法网维护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以及《关于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惠城发〔2009〕43号)、《关于印发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惠城办〔2011〕73号)、《惠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开发使用计划实施方案》(惠城办〔2013〕3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城区委政法委政法网维护办公室为我委属下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惠城区委政法委政法网维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政法信息网建设、运行维护工作,以及区委政法委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知道、监督各级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学历 备注
职员 1 不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业务知识、实践技能、年龄及其他条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到我单位工作的考生,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hcqsgw@163.com(报名表按A4格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请用jpg格式,注意像素大小)。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在工作日(星期六、日除外)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以电话的形式与我们联系,以便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已经查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18:00,考生必须电话确认邮件是否收到。报名结束后考生发送的电子邮件均不予受理。
  (二)网络视频遴选。考生报名后,由用人单位组成网络视频遴选考核组,进行初步的网络视频面试遴选。视频遴选时间拟安排在2017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用人单位网络视频考核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业务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经用人单位网络视频遴选考核合格的人员,按1:3的比例结果,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再组织进行现场面试。
  (三)现场面试。网络视频遴选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接到现场面试的通知后,在现场面试前一天到达惠城区,带齐个人资料到面试点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核(惠城区龙丰街道上排新联路7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6楼602室),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现场面试主要是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测评。现场面试工作由惠城区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依现场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聘用空额的,由招聘机关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五)聘用。
  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正式聘用人员应在2个月内办理完成调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四、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福利待遇与用人单位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除按国家实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外,同时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津补贴、学历津贴和一次性安家补贴)。新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专业不限,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三)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现场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留下手机号码、QQ号码,并准备好电脑、视频仪等硬件设备,以备网络视频遴选考核时使用。因考生自身硬件设备未完善导致网络遴选考核无法进行的,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五)进入现场面试的人员,请提前一天到达惠城区,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与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照2张到面试点进行资格审核。
  (六)考生以电子邮件报名后,网络视频遴选考核、现场面试时间、地点等将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考生在招考期内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如因电话停机、关机或电话变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七)联系电话:0752-7809173、7809176(惠城区委政法委)。
  六、本招聘公告由惠城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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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