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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广州市增城区安监局招聘应急救援值守兼司机公告

发布:2017-10-16 15:20:18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广东广州市增城区安监局招聘应急救援值守兼司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增城区安监局公开招用聘员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安〔2015〕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队伍的意见》(穗府办函〔2015〕78号)的要求,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区安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员8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人员岗位需求
  应急救援值守兼司机8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用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需要24小时轮流值班,到现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及夜间执法和应急救援等辅助工作,增城区户籍优先。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49号)。
  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招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该招用。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驾驶能力测试、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进行。驾驶能力测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驾驶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及体检人选。面试实行考场封闭,报考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1.驾驶技能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考试内容:驾驶技能。
  2.面试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用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由区安监局参照相关政策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
  (七)公示、招用。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通过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安监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增人社〔2014〕25号)、《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增人社〔2014〕26号)要求纳入政府聘员管理,年工资待遇参照聘员福利工资待遇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在体检、考察、公示和招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报考者根据工作安排承诺服从统一分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经资格审查后,不得再更改为其他职位。
  (六)报考人员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增城区安监局(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49号)申请查询,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查证一次。
  本招用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5238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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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