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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珠海市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延长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发布:2017-10-27 16:59:07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珠海市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延长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6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延长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我站于10月9日发布“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因符合考试人数不足3人,现发布我站延长招聘公告。
  根据我站今年工作部署,为加强安全监督力量,经珠海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我站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二级职员1名,珠海户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二级职员,须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安全生产、建筑机械、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结构或电气相关专业,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20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4、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成立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
  (一)发布公告
  通过市职员服务中心(http://count.zhrsj.gov.cn/index.html)、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http://www.zhzgj.gov.cn/xxgk/zzjg/jsdw/zhsjsgcaqjdz/)、珠海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 (以下简称“三网”)将招聘相关事宜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6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持报名材料到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公室(珠海市香洲新光里三街23号3栋3楼)。
  4、报名材料:《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考生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最后2位)。考试的试题由用人单位组织命制,试题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分值为100分。报名人数低于3人不予开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完1周内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数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1:3(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小组成员由市住规建局局领导、市规建局人事科及纪检组人员、站领导及安全专家组成。面试主要了解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故不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立即宣布,并于当天在市安监站网站公布入围体检和考察的名单。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会同市职员服务中心进行考察。
  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况进行补录。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三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由市职员服务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按照珠海市规定分别享受二级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四、监督方式
  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纪委监督招聘全过程,并自觉接受上级监督。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5853(市住建局纪检组),0756-2225850(市住建局人事监察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35800(市安监站办公室)。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