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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2018-04-20 14:45:1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经研究,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0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见《清城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4月11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24日,每天0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清城区公安分局饭堂(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院环西路,清城区政府东侧)。
  3.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需带学位证书)以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1张,并同时递交填写完整的《清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并粘贴照片、手写签名)。原则上由本人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负责广州地区卫生信息化规划和信息标准化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广州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医疗卫生子系统建设及广州卫生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广州地区卫生统计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等到相关服务工作。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等
  1.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2.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人数
信息技术员 本科(学士)以上 医疗卫生信息或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 35岁以下 2
  三、用工形式:录用后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月薪4000元以上。
  五、工作地点:广州市竹丝岗四马路16号
  六、报名、考核:
  1.即日起接受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wsjp_2003@163.com 。
  2.考核时间在审核简历后电话通知。对符合工作要求的考生进行面试,通过面试人员需参加中心组织的自费体检,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按拟定聘用人数确定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即截止报名。
  七、招聘联系方式:
  电话:020-82226219
  联系人:江婉红
  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