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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茂名信宜市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发布:2018-11-01 15:45:34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广东茂名信宜市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1月10日止,招聘112人,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广东茂名信宜市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提升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决定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共112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9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2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4.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把握形势政策水平;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社会公告。信宜市司法局会同信宜市人民法院、信宜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
  (二)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信宜市司法局会同信宜市人民法院、信宜市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并征求本人意见。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信宜市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向信宜市司法局推荐。
  (三)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明确告知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四)意愿确认。确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在本辖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愿。
  (五)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信宜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信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八)就职宣誓。信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四、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1月10日止(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信宜市司法局四楼社区矫正基层工作股(信宜市红旗路3号),咨询电话:0668-8882488。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
  经审查、考察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信宜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五年。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原标题:信宜市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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