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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4人公告

发布:2025-08-15 11:38:35 字号: | | 【 打印 】
\ 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4人公告摘要


  
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4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15日(三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4人公告正文

   

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4人公告

  因司法行政工作需要,惠东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4名司法协理员,在惠东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从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辅助工作。
岗位简介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条件要求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户籍 备注
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SF01 4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法学专业优先) 不限 优先考虑男性以及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能胜任日常工作。
 
  4.需持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无邪教证明。
 
  5.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男性以及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以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受过纪律处分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初筛。
 
  (二)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15日(三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三)报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2-8813095,邮箱:sxjzgk huidong.gov.cn。
 
  (四)报名要求:
 
  1.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要求报名,超过报名时间或资料不齐者,视为资格初筛不通过,不再提供补交或修改机会。
 
  2.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将下列材料彩色扫描件压缩包发到上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应以“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号码”命名,所有附件要压缩在100M以内):
 
  (1)填写《惠东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报名表》(附件);
 
  (2)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资格证书;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应为“姓名+身份证后6位.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五)领取准考证: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发放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招聘办法:通过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政审
 
  (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审查体检结果无异常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考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结果由惠东县司法局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并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生提交政审有关材料。
 
  六、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惠东县司法局组织最终聘用人员填写入职登记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将及时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公积金的接转、增减。
 
  (二)本次招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如下: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年薪50000元;最高学历为大专的,年薪48000元(以上薪酬均包含每人每年4000元的年终绩效奖以及五险一金)。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此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813095。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文章来源:http://www.huidong.gov.cn/hzhdsfxfj/gkmlpt/content/5/5586/post_5586168.html#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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