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市兴宁区拟录用参公人员公示(五)
                          2016年南宁市兴宁区拟录用参公人员公示(五)已发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粟丽华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普查中心科员等2个职位拟录用人选暂缓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8日至4月3日(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14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2130771-5509012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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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招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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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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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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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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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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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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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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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兴宁区环境保护局  | 
	
	 兴宁区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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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员三(010043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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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粟丽华  | 
	
	 女  | 
	
	 壮族  | 
	
	 16101793216  | 
	
	 横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校椅工商质监所  | 
	
	 3 
  | 
	
	 117.8 
  | 
	
	 77.54  | 
	
	 198.3  |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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