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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西南宁市马山县特岗教师招聘57人公告

发布:2018-07-12 10:37:16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马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方案(草案)
  为解决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紧缺、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突出问题,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县2018年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57人。目前,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已经完成,报名应聘我县设置岗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为95人。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县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特岗教师充实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为提高我县各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组织机构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组织部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导招聘考务工作,督导招聘工作进程及纪律,处理招聘中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二)招聘面试工作组
  根据招聘工作需要,成立面试监察组、考官组、考务组等,具体负责招聘面试考务、体检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
  报名应聘我县设置岗位并经资格初审、复审合格的所有人员。
  四、考试办法、程序及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工作在马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参与,具体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一)考试办法及程序
  1、资格复审:招聘考试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竞聘者在15分钟内上一堂课,向考官展示整个教学过程,通过试讲考察竞聘者在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实施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方法、普通话表达、板书等教师必备的教学基本功。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达60分者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2)面试内容:
  小学四年级、初中八年级(化学为九年级)春季学期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
  (3)试题的确定:“试讲”试题于考前80分钟由考场考官在考场内当场命题,命题三套(即ABC三套)并密封,由考场监督员及主考官同时将面试试题护送到试题保管分发处,并由监督员在监督组组长(或副组长)的监督下任抽一套,作为本考场本学科的面试试题并做好登记,面试试题于考生考前40分钟由试题保管分发员向考生提供。
  (4)备课:考生在引导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备课室进行备课,40分钟后,在引导员的引导下进入考场面试。
  (5)试讲:应聘者在15分钟内上一堂课。通过试讲考察竞聘者在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实施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方法、普通话表达、板书等教师必备的教学基本功。
  (6)评分:7名考官对考生面试各项要素进行分项评分,分别去掉各项要素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的分数总和除以5所得的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在考场内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情况,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
  时间:2018年7月9日- 13日上班时间。
  地点:马山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196号—县职教中心对面)
  应聘者在规定日期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有:
  有关证件(书)原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其它个人求职材料。
  以上材料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验证,逾期不再受理。所有的证件材料用文件袋装好,经县教育局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件(材料),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材料),或者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面试:
  时间:2018年7月14日(星期六) 8:00-18:00。
  地点:金伦中学
  五、体检: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根据应聘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由县教育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过程中因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体检组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部分岗位招录不满时,经征求考生本人同意,从应聘人员相对富足的不同学科且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中调剂,以补足招聘岗位数。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工作处。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录取名单。
  八、集中培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招录特岗教师的有关要求,我县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时间在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培训地点在马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九、选岗、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一)选岗:结合考生生源地学校编制空缺情况,若生源地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空缺严重的,优先生源地考生申请回本乡镇农村学校任教,其余的按原所报的岗位科目进行选岗,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选报任教学校岗位,同时对已确定为夫妻关系的应聘者给予适当照顾,安置在同一所学校或临近学校任教。应聘者在《马山县2018年特设岗位教师职位分布情况表》(选岗前由县教育局公布岗位学校)的岗位内选岗。
  (二)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自治区的规定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上岗任教:岗位确定后由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8年9月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受聘人员)。
  十、特岗教师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特岗教师聘期三年,聘用期间的管理服务以及工资福利待遇按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执行。
  十一、其他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办事,保证特岗教师招聘录用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马山县纪委监察委:07716803774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6826088、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6。
  马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