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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西南宁江南区社区戒毒社区招聘公告

发布:2018-07-12 11:13:50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南宁市江南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机关事业单位外聘工作人员,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工作辖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福建园街道办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2人。
  江南街道办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1人。
  沙井街道办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2人。
  江西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2人。
  延安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2人。
  苏圩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基础,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具有社区工作经历者可放宽以上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见附件
  3.现场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城区政府研究确定后,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三类岗位标准执行(约2330元/月,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