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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8-07-30 10:49:16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 2018年8月2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编外岗位工作人员25名,安排到德保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相关股室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有意愿在德保县工作的,自愿为德保县征地事业付出努力的人员;
  (二)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团队合作意识强,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四)适应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愿意学习相关基础性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政策,较短时间内能够适应征地外业及内业工作;
  (五)因群众工作的特殊性,能够应对突击性工作安排,服从常规性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工作安排;
  (六)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能说会道,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及应变能力;
  (七)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专业不限,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初中文化;
  (八)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九)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十)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伍军人优先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5、面部、颈部纹身的。
  三、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招聘程序: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 2018年8月2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2、报名地点:德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德保县城关镇隆盛社区桃源路,县消防大队斜对面)。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报名。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德保县国土资源局招聘编外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经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参加应聘相关资料请勿多次投递,请自行备份保存,我局将对应聘者材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五、面试时间及内容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三)面试地点:(待定)。
  (四)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在考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经考生当场签名确认。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县国土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七、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按程序在我局公示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日常工作管理由县国土局进行管理。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四)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局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局负担。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文第二十二条一类岗位执行。
  (五)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经县国土局合同期满考核,业务熟练、表现达到称职以上的人员,可办理续聘手续。
  十、本公告由县国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德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0776-382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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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保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