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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88人)

发布:2023-05-22 09:35:24 字号: | | 【 打印 】
\ 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决定开展玉林市教育局直属12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教师88名,报名时间:从5月26日起至6月1日18:00止,网上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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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正文

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高考改革和课程改革的发展需要,充实玉林市直教育系统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玉林市教育局直属12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教师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面向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招聘的岗位(具体岗位请查看附件1),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6.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该学历学位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持有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表》报名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原则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结合玉林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可放宽到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如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

  (二)报考不同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2.无职称要求的岗位,部分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有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具体请查看附件1。

  3.面向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有两年及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历。

  4.面向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有至少一轮高中大循环教学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已被列为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体检考察人选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职称、教师资格、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5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

  1.报名时间:从5月26日起至6月1日18:00止。

  2.报名要求:

  (1)报考者最多可填写符合条件的两个意愿报考岗位,在招聘时以第一意愿为先,第二意愿仅用于招聘结束后在同一面试考场的空岗递补;如同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第一意愿报考高中语文教师①,第二意愿报考高中语文教师③。

  (2)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种类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如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请查看附件1;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

  (3)各类在职人员或签有服务协议的人员报考时应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后方能报考。考核时因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同意或拖延终止聘用合同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同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承担。

  (4)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3.网上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将《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招聘邮箱ylsjszp 163.com,并检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主题及邮件附件报名登记表Word文档均按“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如高中语文教师①+李四)。

  每名报考者只能发送《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次。同一报考者多次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以最早邮件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为准,其他时间发送的《报名登记表》无效。请报考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再发送邮件,一旦发送不可更改。

  4.填写报名表要求:

  (1)报考者在填写《报名登记表》前应先查看填表说明(附件3),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的《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资格取得情况、职称、工作简历等),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并做出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承诺。报考者恶意发送其他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3年5月29日8:30—6月2日18:0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报考者。

  3.结果查询。报考者在报名后应注意及时查看电子邮件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实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四)调减岗位计划和改报

  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的当天可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改报后报考者应立即电话告知招聘单位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五)关于报名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及考试费。

  三、考试

  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符合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

  1.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超1:4,该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此类人员招聘单位将会通过邮件进行告知,请考生收到后回复“姓名+收到”。

  2.面向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招聘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大学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满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9:00—10:00

  地点:玉林市第一中学大北路校区科学楼(玉州区大北路453号)。

  3.笔试要求:(1)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证参加考试;(2)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3)考生应自备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当天在玉林市第一中学校门口公告栏张贴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参加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玉林市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资格审核

  时间:2023年6月11日(星期日)8:30-12:00,15:00-18:00

  地点:玉林市第一中学大北路校区科学楼(玉州区大北路453号)。

  组织实施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打印首次邮件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不可更改),并在“签名确认处”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3)毕业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业成绩表代替;公费师范生另须提供其为公费生的佐证材料〕;

  (4)学位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可暂免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应届毕业可先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面试准考证。

  (6)职称证(报考岗位有中小学二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7)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个人未就业承诺书(由招聘单位现场提供模板填写),未能按时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人员须提供)

  (8)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部分岗位需提供高中教学经历证明材料〔由报考人所在单位为报考人出具相关资历证明材料(须有执教班级、学期、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及盖章)〕。未能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区外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核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核规定时间内传真或扫描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内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核要求同上。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报考者当场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后进行确认签名,并按公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8:00

  面试地点:玉林市第一中学大北路校区教学楼(玉州区大北路453号)。

  4.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专业素养、组织教学基本功、教学效果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使用的教材详见《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教材版本》(附件4)。

  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1)候考。考生按时到达考点查看,并进入对应的候考室候考。报到后,到候考室抽签取得面试序号单,序号一经抽取不得更改。

  (2)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抽签序号单,按所抽取的序号顺序进入备课室抽取课题,并在15分钟内完成备课。

  备课完成后,在工作人员引领下按所抽取的序号顺序进入面试考场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超过上午8:15(含8:15)到达的考生不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备课室、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5)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面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玉林市第一中学校门口公告栏张贴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选

  (一)确定拟聘人员

  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二)选岗

  1.选岗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选岗程序:(1)选岗人员出示身份证,经核实无误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就座;(2)选岗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每位选岗人员只能选一个岗位且选择岗位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3)选岗人员在选岗确认表上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3.注意事项:(1)拟聘人员须由本人亲自前来选岗。如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须提前联系并由本人写出委托书,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经核实后方可由被委托人代选岗;

  (2)如有拟聘人员在选岗结束时仍未到达指定地点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须补交书面放弃声明;

  (3)岗位一经选定,不准更改与调换;

  (4)选岗结束经审批同意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调档等有关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到选岗单位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二意愿递补

  招聘单位按第一报考意愿确定拟聘人选后,如遇招聘岗位有空缺(无人报考或无递补人员),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核准,可从第二报考意愿面试成绩合格且在同一考场但未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符合递补条件的人选将由招聘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要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考生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查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七、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0775-2684011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玉林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65247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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