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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和体检公告

发布:2025-12-23 11:52:33 字号: | | 【 打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和体检公告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和体检公告已发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和体检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和体检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下半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蔡斌斌等22人为考察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由本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在2026年1月底前。

  (三)考察方式及内容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四)其他事项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二、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

  体检工作由本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在2026年1月底前。

  (三)体检执行标准及费用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文章来源: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rsxx/klzp/t270283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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