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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承德平泉事业单位招聘151人公告

发布:2018-07-17 10:34:11 字号: | | 【 打印 】
   2018河北承德平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一为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卫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卫计体制改革,根据卫计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实施各项卫计技术标准。
  招聘单位二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实施教育实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7月12日至2000年7月13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13日。
  应届毕业生按照岗位信息表所限定的条件,可以报考,须提供相关材料。
  具体条件:所有报考人员除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卫计专业类
  根据岗位限定全日制学历层次、专业及执业资质,全日制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受专业及执业资质限制;乡镇所属卫生院招聘录取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岗位。
  2、教育专业类
  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按学科限定全日制学历、专业。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平泉市2018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平泉市2018年度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在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含试用期)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四)部分职位条件的说明
  1、“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定向服务承德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按交纳养老保险时间确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13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ingquan.gov.cn/)和平泉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共三天)。
  3、报名地点: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4、提交材料:报名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6张及报名表一张。要求材料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不接受委托报名。
  5、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有疑议者请相关专家鉴定后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核定开考比例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18年7月27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18年7月31日和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处领取。
  (五)考试: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进行。
  1、笔试。题本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有偿提供,具体操作严格按笔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采取闭卷的方式。
  ①笔试时间:2018年8月4日上午。
  ②笔试地点:平泉市双桥小学。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如笔试时间、地点因特殊原因变动,详见笔试准考证或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③笔试内容:
  卫计专业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教育专业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④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在网上即时公布,请考生关注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考官由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公办室异地选调,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具体操作按面试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①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内容:
  卫计专业类:采取实践技能考试方式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内容包括现场知识答辩和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水平和能力,分专业命题,考试范围参照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内容。
  教育专业类: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③公布成绩:面试结束汇总后即时公布。面试结束后,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面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录取),少数民族,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优先),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级别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和联系法轮功等邪教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个人档案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考核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体检表、考核政审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管理权限报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或承德市人社局备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六、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复核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报名填表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核政审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考试考生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用品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考生统一准备,考生不得将背包、手机、手表、手环、项链、耳坠等与考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考点,一经发现,后果自负。如在考试期间发现违禁物品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本公告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咨询电话:0314-6061191。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另请广大考生预留电话招聘期间保持时刻畅通,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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