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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2026-05-19 10:11:34 字号: | | 【 打印 】
\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摘要


  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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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公告》《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拟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6年5月15日(周五)上午8:30-11:30
 
  二、审核地点
 
  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二楼202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高东街6号
 
  三、审核材料
 
  1、考生需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有关学历学位的材料,如有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可以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书面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并注明截至2026年2月9日是否具有最低服务期以及服务期年限是否已满。
 
  四、其他说明
 
  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且两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存在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岗位,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0311-89296063、0311-89296170
 
  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FfS-n_NFtUKCQgSg6A7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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