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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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正文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将对报考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6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复审地点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北校区办公楼314房间(石家庄市长安区学府路9-1号)。
三、复审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1-3项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见附件),资格复审时提交。
四、注意事项
1.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如主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材料,发送至邮箱hbdxzzrsc 126.com。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311-85931755、85931753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
组织人事处
文章来源:http://www.hbswdx.cn/2026-05/18/content_95138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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